名校海归官二代“火”了!创业楷模贪污被捕!

最近,又一名加拿大名校毕业的中国留学生“火”了!但是这可不是什么好消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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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叫曹辛出身达官显贵之家,毕业于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法学硕士学位。


一毕业,他就进入当地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工作,后来更是平步青云,供职加拿大外交部。


这样的人,原本可以在加拿大过上优越的生活,但他却选择回国,办了一所“中加学校”,把无数中国孩子送进UBC、多伦多大学等世界名校。


那人可叹的是,曹辛却因为协助父亲贪污受贿入狱而登上了各大新闻的头条!


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


曹辛在毕业后就进入曼省最大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,后来供职加拿大外交部。


有雄心壮志的他,之后选择回国创业,投资3亿人民币在长沙办了一所“中加学校”把无数中国孩子送进UBC、多伦多大学等世界名校,一时被媒体报道为华人精英回国创业回馈社会的励志典范!


多次登上当地报纸!


根据这篇名为《放弃国外高薪,“十佳参选人”曹辛不忘初心回国办新学》的报道,曹辛曾对朋友说:“我把身家性命都押在了中加学校,大不了从头再来,我再回加拿大去重操旧业——开我的律师事务所。”


曹辛创办的中加学校


根据这篇报道,曹辛的中加学校,高中毕业生100%升入国外大学,进入UBC、多伦多大学的比例更是高达60%。就连温哥华都有中加学校的教学和实习基地。



曹辛的家境的确不凡,他的父亲,是湖南省纪委监察室四室原主任(副厅级长级)曹明强。


然而,曾经给曹辛带来无数便利和荣耀的父亲,如今却让曹辛从倍受尊敬的归国精英,变成人人喊打的贪污犯。


2019年3月,中国法院因曹辛协助其厅官父亲收受巨额贿赂,被判受贿罪,处有期徒刑3年,缓刑4年,罚金30万。其父则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,被判有期徒刑12年6个月,罚金200万元。


(庭审现场)


据报道,曹辛2003年毕业于湖南大学法学院,随后赴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深造法学硕士,在加拿大毕业后加入当地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工作,2007年加入加拿大外交部工作,随后进入温尼伯大学负责国际留学生招生和录取工作。


温尼伯大学


2009年,曹辛回到中国,2010年参与组建湖南中加教育投资有限公司,任总经理;同年,参与投资创办长沙中加学校,任执行董事、法人代表。


长沙中加学校大厅


学校教学楼


曹辛的父亲是湖南省纪委监察室四室原主任曹明强。2019年1月,曹明强被湖南岳阳中院认定犯受贿、滥用职权两罪,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。


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判决书显示,2019年3月6日,曹辛被岳阳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,缓刑4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。



父亲落马,儿子卷入


2017年6月1日,湖南省纪委发布消息:经湖南省委批准,湖南省纪委原纪检监察四室主任曹明强涉嫌严重违纪,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。此时,曹明强已退休3年多。




2018年2月,曹明强涉嫌受贿罪、滥用职权罪一案,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岳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5月30日,曹明强案在岳阳中院一审开庭。


(庭审现场)


据报道,检察机关指控:


曹明强在担任湖南省纪委行政效能室副主任、主任、纪检监察四室主任期间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在项目投资、案件处理、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,单独或与其兄曹乐强、其子曹辛(均另案处理)共同收受他人财物,共计折合人民币1180万元。此外,曹明强利用职权,插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,致使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达220万余元。



检方的指控披露了曹明强之子曹辛卷入此案。据前述判决显示,在湖南省纪委公布曹明强被调查前一星期,2017年5月24日,曹辛已被常德市澧县人民检察院决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,近半年后获取保候审。


父亲帮人“摆平”行贿案,儿子收钱


根据法庭揭露,曹家父子俩的受贿手段,是父亲帮人办事,儿子收钱。


据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认定:

2009年至2013年,曹辛在其父亲曹明强担任湖南省纪委监察室四室主任期间,利用其父的职务便利为张某谋取利益,与其父先后三次收受张某的贿赂款共计110万元人民币。


判决书显示,曹辛最早收取的一笔贿赂是2009年。


当年,曹辛刚回国创业,曹明强曾经用自己的权力,帮一个叫张某的人摆平了涉嫌行贿案。


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,儿子曹辛那时刚刚回国,准备去外地做移民、留学讲座,于是曹明强就联系了张某,让张某接待在外地自己的儿子。


张某心领神会,在曹辛办讲座时,给曹辛转了一大笔钱,美名其曰支持曹辛事业,就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完成了贿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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